2018.07.03

木林森江西子公司再获1.5亿政府补贴


木林森于6月30日发布公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15,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29日划拨至江西木林森公司账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此外,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